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藏哪儿了 消费者又将如何维权

2016-05-18 17:17:59 编辑:乔维 关键词: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藏哪儿了

不知道大家在银行办理理财业务的时候,有没有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就是当银行经理在为你介绍理财产品的时候总会避开那些关于产品的风险程度还有最差收益的情况都是不会跟你透露太多,更加不会跟你详细说明细节问题,那么这些银行理财产品风险提示到底藏哪儿了?消费者遇到这类的问题又将如何的维权呢?

投资理财

就在近日,工商局发布了一条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公告称,“因某某银行因投资理财广告没有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出现“安全、可靠、收益爽”“活期收益5.8%”等内容,暗示该产品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误导消费者行为,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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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现在国内的普遍性宣传的知识不够广,今年已经六十多岁的李大叔(化名)多年从事着与金融产品相关的工作,或多或少对于行业政策、金融产品的情况有些了解,然而去年王继差点就在老本行上栽了跟头。据他回忆那时候,理财经理特别热情,介绍这个保险理财多么好,收益多么有保障,但只字没有介绍这款产品不是银行自己的产品。我刚始也没多想,等合同都签到最后一页了,我一看这个公章不是银行的,一问对方才说这是在他们银行代办的委托项目。像我这样有点意识的都差点被骗,更何况一般老百姓呢1王继虽然对大型国有银行的信任度比较高,但是对于基层银行销售人员的“手段”还是很气愤。

银行业务办理

 虽然监管层面已经出台多项规定来规范银行理财产品,然而多年来银行虚假宣传的实例却层出不穷,这究竟是何种原因导致的?又应该由谁来补偿消费者的损失呢?

消费者维权

根据银率网《2014年度360°银行评测》显示:有50.2%的受访者2014年购买过银行理财产品,其中超过3/4的受访者没有被告知最差收益情况,超五成的受访者没有被告知产品风险。另外有超过两成的受访者没有被告知产品期限和收益类型,说明理财经理在介绍产品过程中规范性较差。

而根据广告法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对于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必须要对客户进行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就更是藏着“猫儿腻”。此前就有媒体报道,消费者发现银行代填风险测评内容,消费者只是签字而已。

一位不愿具名的银行理财经理也向记者透露:“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我们是一定会做的,但是在填表的时候会引导客户填写,比如风险相对较高的项目,我们就会告诉客户不能太保守,哪些条款怎么填更容易通过申请。而涉及风险的条款经常都是写在合同的背面,字体非常小,签订合同的时候客户一般都不会仔细看的。”

所以大家在理财经理给你做理财产品介绍时候一定要好好分析一下产品的详细情况,要是那种谈到正题就回避的银行,建议大家还是赶紧的撤吧,有相关人员表示在消费者制约银行,这本身就存在利益冲突,所以在实际情况中,还是会偏向于银行多一些。”所以投资者要十分谨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