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变种”非法集资 如何防范高息利诱的陷阱

2016-06-13 15:00:33 编辑:乔维 关键词:警惕“变种”非法集资

近日,记者在一个信用社网点发现了有销售专员在推广某种理财产品,更有高额的利息收益的利诱话语便引起了不少的群众关注,在记者的细察之下这些所谓的“理财产品”并不是银监会批准发行的正规金融产品,当记者试图进一步了解时,这些销售人员听到记者的外地口音便闭口不言,那么如何防范高息利诱的非法集资的陷阱呢?

非法集资

当前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把线上P2P包装成银行理财产品的模样到处兜售。如果网贷平台采用编造投资项目先归集资金的方式,使出借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形成资金池,这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就是俗称的非法集资。尤其在缺乏有效监管时,利用当地金融机构网点进行销售。

一是认清理财产品发行方,别把理财产品当成存款。目前,很多理财产品是委托给银行代为销售,甚至个别企业直接进驻银行网点,这导致很多群众误以为这类理财产品是银行存款,产品的发行方是信誉高、安全性强的银行,而不是形形色色的理财公司。

二是五分合法的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二者的区别在于有没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在熟人间特定对象借钱,24%的年利率是受法律保护的上限,但如果没有金融牌照的投资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哪怕年利息只有10%,都是属于非法集资。

以上这种方式更具隐蔽性,所以记者提醒广大农民群众,在个人理财行为中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分辨以“理财产品”面目出现的非法集资。